申請問與答Q&A


版本日期:113.03.08

  • 單位就目前能源(如電力、照明、空調、熱能及能源管理系統等)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後,導入ESCO節能技術,補助項目包含前述能源設備汰換、設備調整、專案管理及相關技術之費用。

  • 本補助自113年2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分梯次受理,若經費用罄可能提前停止受理及不開放下一梯次,敬請儘早提出申請。

  • 計畫書經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核定後即可開始執行,專案可設定的結案日不得超過114年8月31日,受補助對象如因不可抗力致無法依限完成補助結案,得於期限屆至前申請展延,展延期間最多3個月,並以1次為限,不得晚於114年11月30日。

  • (一)
    需為契約用電用戶,且容量依改善地點之電號合併計算達100瓩以上。
  • (二)
    改善項目未獲其他補助,且不得使用中國大陸軟體。
  • (三)
    改善地點除取得有效觀光工廠標章者外,不得為製造工廠。
  • (四)
    申請單位之營業項目或事業類型符合下列之一:
    1.
    依「財政部財務入口網>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查詢結果,『營業登記項目』代碼前2碼數字需介於45至96間。(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publicity-inquiry/taxation-registration)
    2.
    符合以下事業類型,並取得經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登記或立案證書(明)等相關文件。
    n醫事機構
    n托嬰中心
    n長照機構
    n早期療育機構
    n老人福利機構
    n兒少福利安置及教養機構
    n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n演藝團體
    n短期補習班
    n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n教保服務機構
    n各級學校
    n民宿業
    n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n政府機關
    n執業事務所
  • (五)
    需與能源技服業者合作提案(公司登記行業代碼為IG03010)。

  • 補助經費比例不得超過整體規劃的執行經費1/3,並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 不用。但提案計畫書中,需告知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事宜,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可待聘。
    「補助契約」需於補助核定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簽訂;獲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需於補助契約簽訂後3個月內完成採購程序。

  • 是。
    目前一律採用線上申請。如申請業者遇到申請資料相關疑問或是線上申請有困難,可撥打專線02-8978-5999,由專人為您服務。

  • 補助作業要點、節能計畫書範本及其相關附件,可至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專區下載。

  • 需準備以下文件:
  • (一)
    申請書:請至線上申請專區,使用憑證IC卡(如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進行身份驗證,提交完整申請資料後,系統將驗證後自動產生申請書。
  • (二)
    契約用電證明(如電費單):需清楚顯示電費單電號、電費單用戶、用電地址同計畫書改善地址及契約容量合併計算達100瓩,請於申請頁面上傳。
  • (三)
    節能計畫書:請參考線上申請頁面範本,詳實編寫計畫內容。

  • (一)
    計畫書摘要(單位名稱、計畫名稱、預計執行期間、節能率等)。
  • (二)
    申請單位目前現況。
  • (三)
    申請單位能源使用情況。
  • (四)
    計畫執行方式說明(含措施說明、節能績效量測驗證、計算方式及基本約定)。
  • (五)
    預期成果及效益,及執行後續運作規劃。
  • (六)
    查核工作項目及執行進度說明。
  • (七)
    經費預算表及對應相關清單(如委託單位工作明細、使用材料明細、施工項目細等)。

  • (一)
    節能計畫之設備與其附屬週邊設備(包括檢測儀器、控制系統、其他相關設備)、技術及專利之費用。
  • (二)
    因安裝前款設備直接發生之材料、零件、設備使用費、工程施作及其他相關費用。
  • (三)
    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費用。
  • (四)
    監造技術服務費用。
  • (五)
    其他與節能計畫相關之必要費用(如保險費用、工安衛費用、節能績效驗證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 於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插入工商憑證(MOECA)或組織或團體憑證(XCA),即可快速帶入單位基本資料,並逐步填寫基本資料、能源技術服務業資料、計畫基本資料等內容後,提交申請系統將自動產生申請書,無需填寫紙本申請書上傳申請頁面。

  • 於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登入鍵下方提供相關範本,敬請參考使用。

  • 申請單位需與電費單上的用戶名相同,若為租賃營業地址,請併附租賃證明。

  • 會。
    未確實系統填報資訊或上傳佐證無法辨識時,將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審核人將依程序退件;為加快審核速度,請確實填寫並提供正確文件。

  • 請收到系統通知期限內,儘速登入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進行資料補正,系統操作畫面及點選位置請參考單元中操作手冊說明,如有補件說明有疑問,也請直接依通知信件中所提供之承辦人員聯絡資訊來電洽詢。

  • 案件依收件或各皆段審查結果,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您也可登入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後,點選「計畫管理」,進行查詢。

  • 不需要。本補助申請時無需綁定量測與驗證工程師一同申請,但計畫核定後簽約前需確認合作的「能源技術服務業」及「量測與驗證工程師」

  • 將依下列項目審查,平均評分達70分以上方可納入補助。另本補助分梯次辦理審查會,將依次核定至預算用罄為止。
    (一)
    節能計畫規劃完整性與示範推廣功能性。
    (二)
    節能計畫之節能率、節能量、CO2減量及節能效益。
    (三)
    節能計畫經費預估合理性。
    (四)
    節能績效量測、驗證方法合理性。
    (五)
    節能計畫後續維護運作規劃。

  • 收到補助核定通知,請至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點選「計畫管理」進行計畫書中「核定補助金額」及「執行期間」修正,並提交修訂計畫書審查;並於補助核定通知1個月內,備齊通知簽約文件向經濟部辦理簽約作業。

  • 與經濟部完成補助契約之簽訂後,依程序即可執行計畫,依計畫書明定結案日前,請至本補助網站「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點選「計畫管理」進行成果填報後,辦理驗收請款作業。

  • 本補助案分兩期請款,請款隨函文件依通知信為準。
    (一)
    第一期款30%:完成補助契約簽訂後,於完成與能源技術服務業間簽訂之統包工程採購契約後,來函請款,應檢附領據(系統提供格式)及存摺影本。
    (二)
    第二期款70%:提交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報告書及完工證明並經認可後,來函請款,應檢附領據(系統提供格式)及會計報表。

  • 遭遇不可抗力情事變更審查可展延1次,得延長3個月,惟不得逾114年11月30日。

  • 不行。
    本補助規範,受補助對象須與能源技術服務業需簽訂契約,契約之甲乙方須為不同單位,否則無法完成契約,受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為同一事業,不符合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規定。

  • 會。
    經濟部得派員訪查受補助對象執行節能計畫辦理情形,受補助對象應配合並詳實提供相關資料。

  • (一)
    節能計畫改善工程完成後,節能計畫節能率未達10%或未達約定節能率。
  • (二)
    設置或執行情形與申請書及節能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三)
    補助金額挪為他用者,未依通知限期改善。
  • (四)
    無正當理由停止節能計畫或進度嚴重落後,未依通知限期改善。
  • (五)
    受補助對象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有解散、歇業或類似之情事。
  • (六)
    受補助對象未依規定執行,如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第13點執行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工作重點事項、第14點簽約及結案注意事項及第16點派員訪查配合提供資料事項,經經濟部通知限期履約,屆期仍未履行。
  • (七)
    補助契約簽訂後,無正當理由未依約履行。
  • (八)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式申請補助,或申請文件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 (九)
    節能計畫內容(含設備)曾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
  • (十)
    其他部符合本要點規定之情事。

  • 受補助者應於補助契約簽訂之日起5年內,依經濟部要求配合辦理示範觀摩活動。

  • 受補助者自行保存之各項支用單據及各種記帳憑證、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等,應依相關法規妥善保存,供經濟部進行後續查核。
    經濟部如發現受補助對象未依規定妥善保存,致有毀損、滅失等情事,應依情節輕重對受補助對象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 係指從事新淨潔能源、節約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其行業代碼為IG03010。

  • 可至「能源技術服務業資訊網-ESCO服務能量登錄平台https://escoinfo.tgpf.org.tw/Page/Company.aspx」提供本國ESCO廠商登錄資訊,包含基本資料、技術領域、節能服務業務範圍、人才能量、公協會團體及改善實績等項目,您可依照自身需求項目設定條件搜尋,挑選適合之合作廠商。

  • 領有「台灣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協會」與「中華民國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共同核發且有效之『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認證證書』的工程師,國際證照請於申請前向前述單位換證。

  • 執行流程如下
  • (一)
    診斷能源使用現況
  • (二)
    建置節能改善計畫
  • (三)
    辦理改善前基準線量測(基準線建立報告書)
  • (四)
    節能改善工程施作
  • (五)
    辦理節能績效量測驗證(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報告書)
  • (六)
    節能效益持續優化

  • (一)
    透過政府補助,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導入節能產品及技術,風險較低。
  • (二)
    改善企業現金流量,且有限的資金可以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案。
  • (三)
    節約能源,建立綠色企業形象。
  • (四)
    減少能源成本支出,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競爭力。
  • (五)
    獲得專業節能資訊,提升員工知識。

  • 可至「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專區網站https://www.business-netzero.tw」中「政府資源及成果-示範輔導案例」,載有零售業、餐飲業、物流業、生活服務業等多元業態資料,歡迎下載參考。

  • 可參考「服務業節能服務網https://www.ecct.org.tw」中「節能知識-能源管理系統建置」,載有中小型能源用戶、量販店業、金融及保險業、旅館業、醫院業等,歡迎下載參考。

  • 可參考「能源技術服務網https://escoinfo.tgpf.org.tw」中「資源分享-M&V」(Measurement & Verification),載有空調、冰水主機、冷凍冷藏、熱泵、照明等量測與驗證方法,提供專案執行人員使用,歡迎下載參考。

  • 本補助會有產生2份合約,第1份為本補助委辦單位獲補助業者簽訂的「補助契約」;第2份為獲補助業者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簽訂的「統包工程採購契約」(應含改善能源效率施工、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專案管理等服務);「補助契約」需於補助核定起1個月內完成簽訂;獲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需於補助契約簽訂後3個月內完成採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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