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問與答Q&A


版本日期:112.03.01

  • 單位就目前能源(如電力、照明、空調、熱能及能源管理系統等)使用情況後,導入ESCO節能技術,補助項目包含前述能源設備汰換、設備調整、專案管理及相關技術之費用。

  • (一)
    節能計畫之設備與其附屬週邊設備(包括檢測儀器、控制系統、其他相關設備)、技術及專利之費用。如新的大型冰水主機,照明設備等。
  • (二)
    因安裝前款設備直接發生之材料、零件、設備使用費、工程施作及其他相關費用。
  • (三)
    專案管理技術服務。
  • (四)
    監造技術服務。
  • (五)
    其他與節能計畫相關之必要費用(如保險費用、工安衛費用、節能績效驗證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 本補助於112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分為三梯次受理,若經費用罄可能提前停止受理及不開放下一梯次,敬請儘早提出申請。
  • (一)
    第一梯次自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5月31日。
  • (二)
    第二梯次自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
  • (三)
    第三梯次自中華民國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 個案計畫執行日建議設定6至12個月,計畫書經本部核定後即可開始執行,個案可設定的結案日不得超過113年8月31日,受補助對象如因不可抗力致無法依限完成補助結案,得於期限屆至前申請展延,展延期間最多3個月,並以1次為限,不得晚於113年11月30日。

  • 申請單位需同時符合以下四點資格:
  • (一)
    申請單位需與台電簽訂用電契約,且單位契約用電容量100瓩(含)以上。
  • (二)
    申請單位之營業項目或事業類型符合下列之一:
    1.
    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online-service/publicity-inquiry)」利用單位名稱或統一編號查詢『登記營業項目』,編號6碼中前2碼數字需介於45至96間;對應編碼名稱請參考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以下簡稱系統節能專案補助)附件一。
    2.
    符合以下事業類型,並取得經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登記或立案證書(明)等相關文件。
    n醫事機構
    n托嬰中心
    n長照機構
    n老人福利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提供日照服務
    n精神復健機構
    n早期療育機構
    n兒少福利安置及教養機構
    n兒童及少年團體家庭服務提供單位
    n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n演藝團體
    n休閒農場
    n養殖漁業
    n短期補習班
    n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n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n農產品批發市場
    n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
    n民宿業
    n庇護工場
  • (三)
    本年度未獲得本部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者。
  • (四)
    需與能源技服業者合作提案(公司登記行業代碼為IG03010)。

  • 補助經費比例不得超過整體規劃的執行經費1/3,並以新臺幣500萬元為上限。

  • 不用。 但提案計畫書中,需告知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事宜,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可待聘。
    「補助契約」需於補助核定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簽訂;獲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需於補助契約簽訂後3個月內完成採購程序。

  • 是。
    本申請補助只受理線上申請(https://www.essc.org.tw)。如申請中遇到有疑問或是線上申請有困難,可撥打專線02-8978-5999,由專人為您服務。

  • 可以。
    國(公)私立大學、中小學,如具有統一編號及稅籍登記,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P大類教育業」,符合申請資格請於申請時,選擇填寫「統一編號」並使用「組織及團體憑證」卡片方式提出申請。

  • 需準備以下兩份文件,
  • (一)
    申請書:
    1.
    線上申請需使用憑證IC卡,如工商憑證(MOECA)或組織及團體憑證(XCA)。如未使用工商憑證,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電子檔上傳。
    2.
    申請書中需提供契約用電證明(如電費單)。
    需清楚顯示電費單電號、電費單用戶、用電地址同計畫書改善地址、契約容量達100瓩(含)以上。
  • (二)
    節能計畫書,請參考線上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申請單元中範本。

  • (一)
    計畫書摘要(單位名稱、計畫名稱、預計執行期間、節能率等)。
  • (二)
    申請單位目前現況。
  • (三)
    申請單位能源使用情況。
  • (四)
    計畫執行方式說明(含措施說明、節能績效量測驗證結果、計算方式及基本約定)。
  • (五)
    預期成果及效益,及執行後續運作規劃。
  • (六)
    查核工作項目及執行進度說明。
  • (七)
    經費預算表及對應相關清單(如委託單位工作明細、使用材料明細、施工項目細等)。

  • (一)
    節能計畫之設備與其附屬週邊設備(包括檢測儀器、控制系統、其他相關設備)、技術及專利之費用。
  • (二)
    因安裝前款設備直接發生之材料、零件、設備使用費、工程施作及其他相關費用。
  • (三)
    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費用。
  • (四)
    監造技術服務費用。
  • (五)
    其他與節能計畫相關之必要費用(如保險費用、工安衛費用、節能績效驗證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

  • 1. 
    於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插入工商憑證(MOECA)或組織或團體憑證(XCA),即可快速帶入單位基本資料,並逐步填寫聯絡資料、能源技術服務業資料、計畫基本資料等內容後,提交申請系統將自動產生申請書,無需填寫紙本申請書上傳申請頁面。
  • 2. 
    如無法相關憑證,請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後電子檔上傳。

  • 於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登入鍵下方提供相關範本,敬請參考使用。

  • 會。
    未確實系統填報資訊或上傳佐證無法辨識時,將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審核人將依程序退件;為加快審核速度,請確實填寫並提供正確文件。

  • 請收到系統通知期限內,儘速登入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進行資料補正,系統操作畫面及點選位置請參考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申請單元中操作手冊說明,如有補件說明有疑問,也請直接依通知信件中所提供之承辦人員聯絡資訊來電洽詢。

  • 案件依收件或各皆段審查結果,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您也可登入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後,點選『計畫管理』,進行查詢。

  • 不用,但應於計畫核定後至簽約前確認合作之工程師。
    本次專案申請時無需綁定「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一同申請,但計畫核定後至簽約前需確認合作工程師,執行期間仍可更換前述工程師並提供相關證明。
    「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需領有「台灣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協會」與「中華民國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共同核發且有效之『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認證證書』的工程師。

  • 經下列項目審查及評分達70分以上,才能予以補助。
    (一)
    節能計畫規劃完整性與示範推廣功能性。
    (二)
    節能計畫之節能率、節能量、CO2減量及節能效益。
    (三)
    節能計畫經費預估合理性。
    (四)
    節能績效量測、驗證方法合理性。
    (五)
    節能計畫後續維護運作規劃。

  • 收到補助核定通知,請至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點選『計畫管理』進行計畫書中「核定補助金額」及「執行期間」修正,並提交修訂計畫書審查;並於補助核定通知1個月內,備齊通知簽約文件向本部辦理簽約作業,並於補助契約簽訂後3個月內,完成節能計畫採購程序。

  • 與本部完成補助契約之簽訂後,依程序即可執行計畫,依計畫書明定結案日前,請至本補助網站https://www.essc.org.tw『系統節能專案補助』線上申請單元,點選『計畫管理』進行成果填報後,辦理驗收請款作業。

  • 本補助案分兩期請款,請款隨函文件依通知信為準。
    (一)
    第一期款30%:完成補助契約簽訂以及與能源技術服務業間簽訂之統包工程採購契約後,來函請領。
    1.
    簽約計畫書暨契約書
    2.
    領據(或收據)
    3.
    受補助對象與能源技術服務業間簽訂之統包工程採購契約
    4.
    利益迴避規範同意書
    (二)
    第二期款70%:提交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報告書並經認可後,來函請領。
    1.
    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報告書
    2.
    領據(或收據)
    3.
    會計報表

  • 受補助對象須於113年8月31日前完成結案,若遭遇不可抗力情事,得於期限屆至前申請展延,經變更審查,可展延1次,得延長3個月,不得晚於113年11月30日。

  • 不行。
    本節能計畫中規範,受補助對象須與能源技術服務業需簽訂契約,契約之甲乙方須為不同單位,否則無法完成契約,受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為同一事業,不符合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規定。

  • 會。
    本部得派員訪查受補助對象執行節能計畫辦理情形,受補助對象應配合並詳實提供相關資料。

  • (一)
    節能計畫改善工程完成後,節能計畫節能率未達10%或未達約定節能率。
  • (二)
    設置或執行情形與申請書及節能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三)
    補助金額挪為他用者,經本部通知期限改善,屆期仍未改善。
  • (四)無正當理由停止節能計畫或進度嚴重落後,經本部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
  • (五)
    受補助對象於計畫執行期間內有解散、歇業或類似之情事。
  • (六)
    受補助對象未依規定執行,如系統節能專案補助要點第12點執行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工作重點事項、第13點簽約及結案注意事項及第15點派員訪查配合提供資料事項,經本部通知限期履約,屆期仍未履行。
  • (七)
    補助契約簽訂後,無正當理由未依約履行。
  • (八)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方式申請補助,或申請文件有虛偽、隱匿等不實情事。
  • (九)
    節能計畫內容(含設備)曾獲其他政府計畫補助。
  • (十)
    其他部符合本要點規定之情事。

  • 受補助者應於補助契約簽訂之日起5年內,依本部要求配合辦理示範觀摩活動。

  • 受補助者自行保存之各項支用單據及各種記帳憑證、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等,應依相關法規妥善保存,供本部進行後續查核。
    本部如發現受補助對象未依規定妥善保存,致有毀損、滅失等情事,應依情節輕重對受補助對象酌減嗣後補助款或停止補助一年至五年。

  • (一)
    WTO廣義定義
    油、電市場交易買賣服務、發電、運輸、電力傳輸、配電、水資源、節約能源以及煤、電、瓦斯、核能、油、再生能源之管理等業務。
  • (二)
    我國營業項目代碼表
    IG03010能源技術服務業,係指從事新淨潔能源、節約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 可至「能源技術服務業資訊網-ESCO服務能量登錄平台https://escoinfo.tgpf.org.tw/Page/Company.aspx」提供本國ESCO廠商登錄資訊,包含基本資料、技術領域、節能服務業務範圍、人才能量、公協會團體及改善實績等項目,您可依照自身需求項目設定條件搜尋,挑選適合之合作廠商。

  • 領有「台灣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協會」與「中華民國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共同核發且有效之『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認證證書』的工程師。

  • 執行流程如下
  • (一)
    診斷能源使用現況
  • (二)
    建置節能改善計畫
  • (三)
    辦理改善前基準線量測(基準線建立報告書)
  • (四)
    節能改善工程施作
  • (五)
    辦理節能績效量測驗證(節能績效量測驗證報告書)
  • (六)
    節能效益持續優化

  • (一)
    透過政府補助,無須投資大筆資金,即可導入節能產品及技術,風險較低
  • (二)
    改善企業現金流量,且有限的資金可以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案
  • (三)
    節約能源,建立綠色企業形象
  • (四)
    減少能源成本支出,降低營運成本,提升競爭力
  • (五)
    獲得專業節能資訊,提升員工知識

  • 可至「商業服務業節能減碳專區網站https://www.business-netzero.tw」中「政府資源及成果-示範輔導案例」項下設備及行為模式改變,載有零售業、餐飲業、物流業、生活服務業等多元業態資料,歡迎下載參考。

  • 可參考「服務業節能服務網https://www.ecct.org.tw」中「節能知識-能源管理系統建置」,載有中小型能源用戶、量販店業、金融及保險業、旅館業、醫院業等,歡迎下載參考。

  • 可參考「能源技術服務網https://escoinfo.tgpf.org.tw」中「資源分享-M&V」(Measurement & Verification),載有空調、冰水主機、冷凍冷藏、熱泵、照明等量測與驗證方法,提供專案執行人員使用,歡迎下載參考。

  • 本補助會有產生2份合約,第1份為經濟部與獲補助業者簽訂的『補助契約』;第2份為獲補助業者能源技術服務業者簽訂的『統包工程採購契約』(應含改善能源效率施工、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專案管理等服務);「補助契約」需於補助核定起1個月內完成簽訂;獲補助業者與能源技術服務業者合作需於補助契約簽訂後3個月內完成採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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